2018年狂犬疫苗造假事件持续发酵,长生生物(002680)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疫苗生产造假事件引人关注。7月20日,长生生物发布了一份关于去年2017年10月27日立案调查的处罚公告,该公告距今已近9个月。业内资深人士分析称,此次事件可能因为狂犬病疫苗长期未公布处罚结果而被媒体催促公布。长生生物公告显示,2018年7月18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国家药品专项抽验中,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其【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长春长生生产的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规定的情形,应按劣药论处。长春长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并于2017年10月27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该批药品生产数量共253338支,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2600支,库存186支,销售价格是3.40元/支,违法所得共858840.00元,货值金额共861349.20元。

山东百姓对长生生物生产的一批25万多支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效价不合格一事感到担忧。药监局发言人对事件进行了说明,表示该2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山东曾在2016年发生过疫苗事件,因此当地百姓对此次消息特别关注。

长春长生疫苗生产造假事件被曝光后,很多山东当地已接种过长春长生疫苗的百姓开始担心自己所接种的疫苗是否安全。尽管长春长生发布声明称,公司所有已经上市的人用狂犬疫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注册标准,没有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但即便如此,已经开始有消息称,部分省市已全面停用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病疫苗。

长生生物表示,此次处罚将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并向广大接种人群和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目前,公司百白破生产车间已经停产,公司正积极研究百白破组分疫苗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多联疫苗。同时,公司因狂犬病疫苗事件在7月18日修订了上半年业绩公告,称由于公司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该项召回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亿元左右,净利润约1.4亿元。此前,长生生物4月25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公司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30.00%至6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4,354万元至42,282万元;现在调整为净利润为盈利21,140万元-31,711万元。